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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政治哲学分析

时间:2021-04-13 作者:lylunwen 所属分类:杂志社官网 点击: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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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本主义基于“平等权利”的分配正义,是基于物性逻辑建构的政治正义。这样的分配正义很好地满足了资本自我增殖的逻辑要求,使资本主义政治抽象的“平等”实现为经济分配的不平等,在社会严重的两极分化中解构了人的生活前景。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洞见了资本主义“平等权利”的政治本质与抽象逻辑,揭示了资本主义应得原则的意识形态虚假性与政治抽象性,还原了“劳动决定权”的抽象能力本位与经济绝对效率原则,批判了资本主义“平等权利”“不平等分配”的自反逻辑与历史后果。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平等分配”的批判既外显着对资本主义的政治批判,又内蕴着对资本主义的社会批判,表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政治哲学是基于现实的历史的人的存在境遇来探索政治本质与社会特质的政治哲学。
 
关键词:分配正义;权利平等;平等权利
 
物以人的方式活动换取人以物的方式存在,是资本主义的存在逻辑,也是资本主义的政治逻辑。资本主义政治始于自由与平等,终于自由的丧失(物的自由代替了人的自由)与不平等的确立(少数的人占据了社会绝大多数的财富)。资本主义的分配正义是始于“平等权利”,终于不平等的“正义”分配。马克思认为,限制在资产阶级框架里的“平等权利”,政治上是抽象的人权,经济上“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①因此,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作为保障人权的政治前提,在现实中被不平等的事实所摧毁。因为,资本主义平等权利作为利己主义的权利,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②。由此看来,如果要超越“平等权利”的不平等分配的政治逻辑,就必须深入地分析资本主义生产与分配的物性原则,洞见表达“平等权利”的应得标准,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秉持“劳动决定权”的能力本位本质和效率至上的价值原则本质。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的不平等后果,既是资本主义生产逻辑的必然结果,也是资本主义政治哲学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因此,建构一种超越资本主义物化逻辑的分配正义,既需要我们从政治层面与哲学层面洞见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的虚假性与有限性,更需要我们从哲学层面具体把握“平等权利”与“不平等分配”的背反逻辑。
 
一、“平等权利”与物性计量原则
 
马克思以政治经济学批判解剖资本主义,揭示了资本主义“平等权利”的本质:物性计量原则。“平等权利”虽然是资本主义最为核心的政治术语,但资本主义却将其落实为计量原则的平等。对于生产支配者而言,他们的权利与他们占有的生产资料成正比;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货币———来计量。如果我们依循马克思的观点,货币作为资本主义创造的社会之物是死劳动的积累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权利就是占有劳动(活劳动或死劳动)的比例,平等就是抽象劳动的同一性。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就是以抽象劳动来衡量占有劳动量的平等,就是一种物性原则计量的平等。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强化了劳动的二重性,使抽象劳动作为物性计量原则成为可能。
 
劳动的买卖是资本主义最基本的经济事实,也是资本主义政治权利的原初起点。劳动的社会化是劳动买卖的前提,即个体劳动的社会化,使个体化的劳动成为人类的一般劳动,是商品可以自由交换的社会历史前提。劳动是可以具体化、固化生产使用价值的人类创造性能力。人类劳动的这一基本特征,一方面在改变对象存在方式的意义上赋予其超越对象的使用价值,改变物的存在形式与内容;另一方面也使人的活动能力固化于具体的物之中,成为可感知的确定性对象。劳动通过生产使用价值的方式具体化于具体的对象之中,一方面是劳动物化的必然性,另一方面更构成了劳动抽象化的前提。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中,具体劳动只有以生产使用价值的方式才能够创造出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千差万别的,但是交换价值是固定统一的。“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③劳动产品成为劳动的代言人,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不断流转。劳动产品作为人劳动对象化的具体对象,因为其包含了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成为一种可以用量的方式进行衡量的社会实体,既作为具体的交换对象,又作为劳动的具体的物性尺度。劳动的物化奠定了物化计量原则,重新定义了平等的内涵。“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④其一,劳动的物化赋予物超自然的属性,成为纯粹的社会之物———交换价值。劳动通过交换的表征,成为量的同一性。劳动的同一性成为平等的内容,具体化为等价形式,“商品体例如上衣这个物本身就表现价值,因而天然就具有价值形式。”⑤其二,人类劳动的一般属性,虽然在具体的商品中呈现出不同的样态,但在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中却总是被作为抽象之物来平等对等。商品生产社会的运行逻辑以经济的必然性赋予了平等现实化的运行逻辑。平等不过是个性化的活动化约成量的一致性。因此,物性计量原则下的“平等权利”其实就是资本物对劳动力“公平”买卖的权利。虽然资本主义是“平等化的最大创造者”,但是资本主义的平等是基于物性计量原则买卖的平等。在政治直接性上讲,资本主义要求自由与平等,并把自由与平等落实为权利的具体内容,但是资本主义自由与平等的实现却又依赖于个体占有私有财产的总量。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是以占有私有财产的量取代了封建社会的身份、血缘和出身,但是私有财产量在工人与资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工人只占有产出维持生存最低量的劳动力的出卖权,资本家则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全部。正如列宁所说:“一些人掌握土地、工厂、资本、靠工人的无酬劳动生活;———这样的人只占极少数。另一些人,也就是广大居民,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只有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活;这些人就是无产者。”⑥平等权利只是资本主义的法律权利,但是物性计量原则所表达的占有物的严重不平等却从根本上摧毁了平等权利实现的可能性。物性计量原则这一看似中性的原则只是价值交换等量的平等,而实质发生关系的双方由于社会占有的不平等却从根本上制约着平等权利。物性计量原则的平等权利以量的平等否定了自然平等,齐一化了个体差异性。基于物性计量原则的平等权利,在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生活中具有双重意义:其一,物的可通约性消解了差异与特殊,能够达到一种抽象的普遍平等,形成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则。“平等权利”以此获得的普遍性支撑了资本主义获取剩余价值的程序合理性。在黑格尔看来,“经济角色、社会角色和政治角色的实际差异在社会里不可避免”⑦,但是有物性原则的“平等权利”作为保障,那么不同等级(或阶级)在同一逻辑中都具有了自主生活的可能性。其二,物性计量原则的“平等权利”在抽空特殊性与个性的同时,建构了一个隔绝与冷漠的原子化政治生态。
 
虽然黑格尔以伦理国家的理念试图拯救资本主义“平等权利”的物化后果,但是资本主义的伦理国家只是资本的政治代言人,必然执行资本的绝对命令。因此,物性计量原则只是以形式或程序的方式来宣扬“平等”的权利观念,而非真正改变物化的“平等权利”,更不能照顾个体差异与个性。因为物性计量原则只是一种扎根于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平等原则。实现平等的物———商品、货币———都是天生的平等派。从流通过程看,“也就是从它的经济形式的规定来看,则是社会平等的充分实现(因为自由这一关系同交换的经济形式规定没有直接关系,而是既同交换的法律形式有关,又同内容即同使用价值或需要本身有关)。”⑧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都是作为无差别的交换主体而出现,抽象的社会劳动代替无差别的个人。等价的物性成为个体的全部,个体具体的生活境遇、个性特质、价值理想等都因为等价的物性原则消逝不见。等价交换成为“平等权利”的政治见证,平等不再与天赋权利平等有任何关系,权利的所有内涵均被物的一致性表达出来。交换过程就是商品使用价值消失的过程,就是平等权利物性原则显现的过程。所以,货币成为“平等权利”的政治通货,表现着拥有“权利”个体无差别的同一性;“平等权利”也在此意义上从政治的形上规定下降为经济的形下表达。更为重要的是物性计量原则的“平等权利”,既是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中个体的政治原象,更是个人被剥削、被物化的政治现象学。从根本上讲,只有个体在生产逻辑中物化成生产要素,才有可能真正支撑起资本主义的生产;也只有个体被物性的“平等权利”表达,才有可能在获得“劳动所得”的意义上证明资本主义剥削的“合理”。所谓“劳动所得”的工资,不过是以物的方式确认工人作为生产要素的事实。通过物性原则的“平等”,“资本———而资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作为资本的承担者执行职能———会在与它相适应的社会生产过程中,从直接生产者即工人身上榨取一定量的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是资本未付等价物而得到的,并且按它的本质来说,总是强制的劳动,尽管它看起来非常像是自由协商议定的结果。”⑨物性原则以尺度的一致性,掩盖了物化的工人和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之间的绝对不平等。因此,物性计量原则主导下的“平等权利”,实质是资本控制物化的工人,实现自我增殖的权利。对于物化的工人而言,劳动一旦对象化为商品就表现为他人的物和支配工人的物。由工人物化自身所创造的物的世界成为外部的强力,在支配着工人的同时,也造成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严重不平等。由此看来,物性原则的“平等权利”本质上只是形上平等掩盖不平等的政治呓语。而这一切都从根本上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非正义性。
 
二、“平等权利”与应得“资本主义在商品交换的交易过程中分配它的财富。”
 
⑩资本主义的交易是基于财产私有制(特别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的平等交易。这样的交易一方面使劳动力从工人流向生产,另一方面建构起了劳动力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应得”。基于“劳动”的应得作为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的核心原则,既是财产权在分配领域的政治权利,又是平等权利的经济表达。资本主义“平等权利”的应得是强调资本具有主体性的应得,是资本展开权力支配的具体过程。资本主义以经济的必然与意识形态的偏见最多只能在理论上掩盖应得的不平等,然而更为重要的是,有了资本作为权力的介入,才真正使“平等权利”的应得成为资本获得剩余价值的分配原则。应得不再是人表征人格美德与人性创造的分配原则,而是表达物的人格属性的分配原则。“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瑏瑡物以其绝对的支配性权力构成了应得的根据,而人的资质、禀赋、努力、抱负、贡献等都只是应得的点缀。资本主义通过交换的自然结果来定义分配的应得。作为自然结果的“应得”充分体现资本主义分配对平等权利的经济认可与政治尊重。资本主义分配作为其经济运行逻辑的衍生性结论,只涉及生产与交换中如何分配财富,而不反思生产与交换的合理性及其对分配的决定性作用。虽然资本主义的应得原则一直宣称与坚信它实现了“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的古老格言,但实际上,每个人的应得从来都是以买卖的方式加以定义的,即资本主义的应得首先是赤裸裸的同一尺度支配下的等价交换。由此,在资本主义的分配中,工资是劳动力买卖中工人的应得,利息是资本买卖中资本所有者的应得,地租是土地买卖中土地所有者的应得。而这些都基于如下事实:获得利息和地租的“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但没有劳动力,而工人则是拥有劳动力但没有生产资料。”?瑏瑢这一看似自然结果的应得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结果。在政治原则上,由交换所规定的应得是对经济要素人格化———资本家、工人———权利的肯定;在分配逻辑中,这样的应得是“给予每个人———创造他自己———他所应得的东西以及不以与他们的应得不相容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一种安排。”?瑏瑣直观上看,应得的分配确认了个体在社会生产中的自由与平等,因为交换是自由的、交换的原则是平等的。但是,“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
 
应得最为具体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中经济人的存在状态与政治境遇。其一,应得不过是商品拥有者和交换者的经济权利。工人有要求资本家支付其应得工资的权利,资本家有支付工人应得工资的义务。然而,应得作为经济权利,既不反思支付的前提,又不关注提出应得权利的主体。应得是以预付、生产、占有的经济逻辑获得质与量的规定性。或者说,应得仅仅是“要求彼此出让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相等”?瑏瑥的权利。应得是以“商品交换规律”?瑏瑦作为指挥棒,具有双重面孔的分配原则:既体现了工人作为卖者的平等权利,又体现了资本家作为买者的平等权利。其二,基于经济交换的应得原则,充分体现了资本主义分配从特定的角度———劳动力买卖———来对待生产主体的权利逻辑。本质上讲,不反思客观条件合理性的应得对“平等权利”的承诺实质上是承诺资本家支配工人的权利。因为,交换的应得既无法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又无法解决双方的经济不对等问题。所以,根据这一规则进行的交换,虽然直接给予应得合理性,但是其本身的非平等性根本无法保障应得的平等。资本主义“平等权利”的应得,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不应得。从资本主义应得的获得根据上讲,其强调的权利、平等实质上是在脱离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前提下肯定人的个体特质,并以此具体化自由、平等这种抽象人权在分配中的支配性地位。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解放虽然突破了人的依附性所具有的直接压迫与支配,但却堂而皇之地以物化逻辑预设了不平等、不应得的事实前提———资本。资本主义的经济逻辑与政治意识形态无一不强化应得的劳动所有权性质。可以这样说,私有财产是资本主义“平等权利”规定的应得原则之理论内核,“自私自利”的权利成为应得的内在规定性,自利的排他性成为应得的实践原则。
 
私有财产作为应得之物,一方面衍生出了资本主义实现自由与平等的政治路径———财产成为个体本质与社会关系的根本规定,另一方面则内置了“平等权利”不平等的社会后果。事实上,私有财产的应得并非是平等权利展开的结果,也不是自由的实现,而是劳动与资本社会关系的历史生成。“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经济学没有向我们说明劳动和资本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分离的原因。”?瑏瑨私有财产统摄之下的个体特质显然不再具有“给予每个应有的部分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瑏瑩的性质,至多是外在确认个体政治独立的标志。因此,资本主义“平等权利”的应得,虽然以政治权利的方式将其扩展到社会的所有阶层,表面上弥合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现实差别,但实际上,其止步于私有制的事实,却限制了以应得来实现平等的可能性。资本这一神奇之物“作为异化统治力量的异化的形式”?瑐瑠,既是对直接劳动权利的肯定,即对工人政治平等的肯定;又是对以持有为前提的交换正义的认可;还是对资本应得权利的政治确认。资本主义坚持“任何分配在这里都是在交换的基础上进行的”?瑐瑡,分配只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在经济逻辑上,资本家并没有直接控制劳动力的价格,平等的应得必然是直接劳动权所有的等量价值。但是,资本主义将市民社会交换模型扩展为政治权利获得方式和经济权利实现方式的分配正义在无尽地放大了自私的合法性的同时,却肯定了资本获利的自然性。应得作为工人的“合法权利”也并非是肯定工人创造性劳动的社会历史意义与个性化特质,而是刻画生产逻辑中不同主体经济地位的经济概念。显然,无论是工人应得的实现,还是资本剩余价值的实现,都遵循共同的前提:劳动与资本之间是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货币在充当天然的平等派的同时,从根本上背离了工人从社会中获得的正是他所付出的这一真正的分配正义。正如马克思所说,“买者消费了这种商品(劳动力———笔者注)”?瑐瑢,实现了他在交换中获得的平等权利与应得,所以程序的正义使获取剩余价值本身“不具有”剥削的非道德性质,只是资本家(资本的人格化—物)的应得。于是,平等作为政治价值不再从社会整体性上去关照个体,而只专注平等交换这一单一的经济事实。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就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与应得得出以下基本判断:其一,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与应得是基于资本这种具有主体性的物而被社会历史地规定的。其二,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是以平等交换的经济活动为理论模型的,工人的应得表现为在交换中获得的工资,资本的应得表现为利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其政治本质的根基。其三,资本主义肯定私有财产的政治前提既限定了平等的内涵,也规定了工人应得的比例。其四,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本质上是资本的平等,而非资本家与工人的平等;工人的应得只是资本应得的确认,而非工人劳动能力创造本性的肯定。其五,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与“应得”的上述四个方面的特质,使之具体化为资本主义分配中的能力本位和效率原则。其具体的政治后果与社会效应,既规定了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物化逻辑的实现路径,也引发了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现实问题。
 
三、“劳动决定权”的能力本位与效率原则
 
物化逻辑的建构,使资本主义将分配的后果直接归结于人的能力及其生成效率,并从原则上否定社会整体对“平等权利的不平等分配”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义务与道德责任。资本主义通过“劳动决定权”规避了私有制所决定的条件的不平等问题;通过能力本位的论证,将以物化原则为分配准则的不平等后果推诿给个人的努力与运气;通过效率原则论证了不平等对于改善整体境况的必要性。因此,资本主义的“劳动决定权”不是肯定劳动之于人的意义,而恰恰是在劳动物化的前提下维持资本主义劳动异化的现实,从而实现资本的宰治。资本主义倡导能力本位的激励原则,也并非是为了全面激发人的创造力,而是劳动和所有权分离前提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原则。资本主义的效率原则,也不是尽可能地发挥生产能力来满足现实社会需要的有效生产,而是生产满足剩余价值积累的交换价值的无序生产原则。当资本主义承诺遵循“劳动决定权”决定所有权、“按能分配”实现“按劳分配”、效率保障应得最大化时,其实这已经是资本主义物化的政治哲学在分配中的现实体现。劳动和生产是保障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资本主义政治哲学将这一前提具体化为保障财产私有制的“劳动决定权”。“劳动决定权”作为资本主义政治标语,表面上肯定了“劳动是财富的源泉”,给予人们劳动致富的幻象;实质上却是资本主义巩固私有制的政治发明?瑐瑣,造成普遍贫穷的后果。862021年第4期在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中,劳动决定权是劳动资本化的前提。其一,劳动决定权意味着劳动必须具体化成劳动成果,才能被社会和个体所承认;其二,劳动决定权意味着由劳动生产的产品可以自由地交换,并且可以把产品的具体交换追溯为尚未现实化为产品的劳动力的交换,即雇佣劳动的合理性与普遍性;其三,劳动决定权在资本主义法权概念体系中,即“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性”?瑐瑤。由此看出,资本主义之所以强调基于平等交换模式的分配逻辑是正义的,一方面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剩余价值的目的决定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资本主义采用物化逻辑的分配正义掩盖了不正义的分配事实。资本主义坚持黑格尔对所有权的形而上学分析,将其基于劳动所有权的普遍私有制视为“按劳分配”的社会历史前提。在黑格尔那里,人有将一切物据为已有的绝对权利。一方面是因为物自身不具有意志,不可能将自身作为实体性的目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具有以劳动方式将自己的目的、意志凝结于物之中的意志能力,所以所有物归劳动所有。黑格尔这一论断也清晰地刻画了劳动决定权的排他性、物质的个体性以及自由的封闭性。因为,“在所有权中,我的意志是人的意志;但人是一个单元,所以所有权就成为这个单元意志的人格的东西。由于我借助于所有权而给我的意志以定在,所以所有权也必然具有成为这个单元的东西或我的东西的这种规定。”?瑐瑥侵犯所有权就是侵犯以劳动决定权表征出来的人的自由,交换劳动决定权固定下的私有财产就是自由意志最好的社会历史证明。资本主义坚持黑格尔这一逻辑,并将之具体化为分配中的“按能分配”。显然,资本主义的“按劳分配”是基于普遍私有制的分配模式,即任何人如若想获得社会产品,必须付出与社会产品等量的劳动。劳动决定权已固定了社会产品的归属权。在直接性上,劳动决定权固定下来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侵犯,就是剥夺他者的自由意志。作为保护政治权利的国家就必须维护这一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即使由此带来严重的不平等,那都是因为劳动决定权所致,所以不能为了社会整体理由或其他个人的情感而打破这种不平等。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这显然存在问题:一方面,是劳动决定权之劳动的社会属性没有被充分考虑;另一方面,这样的社会制度本身是一种可疑的社会制度。而且,现代社会生产对于劳动决定权的实现,严格依赖于劳动、劳动力之间的相互交换。这种交换公平的虚假性、交换尺度的物化本质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这种交换本身还是对自启蒙以来的自由、平等的现代性原则的充分展开,是对基于私有制的自由社会理想的绝对坚持。古典政治经济学“按劳分配”的社会却从根本上抽空了劳动的存在论意义,致使劳动决定权由文明的表征转为资本主义剥削与压迫的帮凶。因为,以私有制构建起来的相互交换本身是非对称的交换,在经济的运行中不可能实现价值的平等交换。虽然单个的资本家不可能以欺诈的方式来达成交换,但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决定性地位却造就了非对称的事实。而且,“按劳分配”对于真正的劳动者而言,由于培育、保持和再生产劳动能力(“能”)的花费与付出,使其根本不可能转换其被支配的地位。所以,当资本主义的“按劳分配”被置换成“按能分配”以后,资本主义的分配就换了一幅新正义面孔。当代古典自由主义者诺齐克分析了洛克的劳动决定权理论,将之发展成“获取的正义原则”,并以“持有正义”来贯彻劳动与所有权的一致性原则。所有权与劳动不可分离,即意味着劳动者以“能”获得了对社会产品(财富)的占有,而且只有这种获取才能保证持有起点的正义性。体现“能”的获取原则,是不依赖于任何集体的分配,不是由集体控制的可选择性的条件,个人凭借劳动、劳动力的交换可以实现所有权之间的正义转让,从而形成财产持有的正义状态。?瑐瑦由此看来,“按能分配”置换“按劳分配”,在充分体现由所有权保证的政治自由时,从根本上拒绝了对平等的承诺。“按能分配”充分照顾了财产的来源与财产持有之间的关系,而没有深入考虑财产怎样获得、如何转换与社会生产深层次的内在关联的问题。?瑐瑧任何承诺并坚持私有财产为前提的“按劳分配”必然产生贫富分化、两极对立的严重不平等。那么资本主义“按劳分配”的效率原则为何在造就社会生产力总体发展的基础上却又有严重的贫穷呢?抽象地说,资本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以“能”为指标在引发社会竞争的过程中,一方面降低了劳动的价值,另一方面维护了社会公平的幻象。以“能”竞争的效率原则并非是要把分配的总体对象做大,而是要把资本的剩余价值做大。马克思明确指出,“按劳分配”是社会产出的占有过程,但是“工人并不占有他自己的劳动产品,这个产品对他来说表现为他人的财产,反过来说,他人的劳动表现为资本的财产。”?瑐瑨资本居然和工人一样“按劳分配”!以“能”测度工人获得的价值,表面上看是使工人结合在一起共同生产,然后按能取额。但是,“工人们是被结合在一起的,而不是他们彼此互相结合。”?瑐瑩“能”的“贡献”原则使工人在具体生产逻辑中是一个整体,而在确认劳动决定权的时候又是排他的个体,于是效率自然成为工人彼此排他的区分性原则。“能”表面突显了某个或某些工人在生产与分配中的重要意义,实质上却是以分裂生产整体的方式将排他性原则深深注入其中。所以,资本主义的“按劳分配”之劳动,“就其物质统一来说,则从属于机器的,固定资本的物的统一。这种固定资本像一个有灵性的怪物把科学思想客体化了,它实际上是实行联合者,它决不是作为工具同单个工人发生关系,相反,工人却作为有灵性的单个点,作为活的孤立的附属品附属于它。”?瑑瑠也就是劳动决定权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呈现出与其本意相反的意义:“工人劳动而不能所有,资本家不劳动却可以所有”?瑑瑡。在资本主义的“按劳分配”中,只是资本家的富有与工人的贫穷,工人与资本家之间严重的不平等是资本主义“按劳分配”的必然结果。四、“平等权利”与“不平等分配”的背反逻辑“形式的平等”与“实质的不平等”是资本主义最真实的政治写照。资本主义在其制度设计上,以政治的形式平等来论证经济不平等的合法性,以福利平等的方式来缓冲不平等的破坏性后果,以机会平等或运气平等来转移制度不平等后果的政治责任。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是工人被不正当利用的障眼法,因为资本主义平等法权观念给人一种假象:工人与资本家是自由买卖劳动力,工人是自愿被剥削;不平等财富分配作为激励原则,有利于社会整体财富的增长和工人整体利益的提升;工人没有理由反对平等法权前提下的不平等分配。资本主义将“不平等分配”的政治后果与社会影响诉诸于上述“科学”的逻辑、“感性”的直观,无非就是力图以物化的逻辑来取消“平等权利”作为政治权利应该具有的规范性内涵。?瑑瑢因此,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和“不平等分配”具有逻辑上的同构性。因为,“平等权利”以“劳动量”这种物性尺度支撑了资本主义侵犯自由、剥削工人的合理性;同时也是“劳动”同一尺度的平等权利,一方面产生初始的分配不公,另一方面又强化了二次分配的不公。其一,“平等权利”作为资本主义劳动力买卖的政治前提,使资本家对工人的强迫从暴力的胁迫转向政治的规范。“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且要把现状的由习惯和传统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下来。”?瑑瑣“平等权利”作为资本主义的法权观念,在逻辑上保证了结构性强迫的自由选择表象?瑑瑤,将直接对抗的冲突转换成政治规范的结构。其二,“平等权利”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幻象,是经济活动中商品交换的平等,虽然废除了封建社会身份依附奴隶的不平等,但是却以保证资产阶级利益的方式重建了“不平等”。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是直接宣布权利的平等,而不是实现权利的平等。“平等权利”以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整体逻辑固化乃至强化了“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政治观念,由此形成了资产阶级保护现实利益的经济原则。其三,“平等权利”是建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之现实基础的理论抽象。“平等权利”本质上是商品生产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交换原则的形式抽象,是“形式的平等”,既不能保证平等,更不能实现自由。同形式自由和平等权利一样,都是将平等、自由的政治价值作为一种工具性的中介来实现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根本目的。因此,形式的自由不可能提供自决的条件与072021年第4期机会,平等权利也不可能提供实现平等的社会物质基础与制度性保障;形式的自由与平等权利都意在强调排他性的政治逻辑,而非积极参与平等与自由实现的现实条件建构?瑑瑥。其四,“平等权利”是以商品的同一性来表征主体的齐一性,消弥主体差异性的“平等权利”蕴涵着不平等的自反逻辑。就物对人生存的意义而言,人与人之间“自然差别成为他们的社会平等的基础。”?瑑瑦主体在需要和生产上的差异是平等的存在论根基,交换是对差异性的平等存在论意义的实践性确认。然而,在资本主义所有权的框架下,个性化的劳动一旦“平等”地流入市场,所有权就由平等变为不平等。摆脱了依附的法权平等个体,满足了资本主义生产与政治对自由与平等个体而非主体的需要,组成了一个实质上不自由的社会,进行着不平等的分配。综合上述论证,“平等权利”的政治强迫必然会落实为“不平等的分配”。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发财致富的科学,剩余价值的积累在资本主义的初次分配中就自然地完成了。也就是说,从工人生产出产品的那一刻开始,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就开始行使其政治特权,实现了价值的转换,形成不平等的分配。其一,占有剩余价值只是“不平等分配”的现象学直观,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才是“不平等分配”的根本原因。剩余价值的转移是资本主义剥削的结果,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剩余价值转移的分配根据显然在于资本主义“平等权利”所保障范畴内的所有权。无论是自然经济中的劳动决定权,还是商品经济中的交换拥有权,都在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中具体化为相互承认所有权的私有制。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从根基处改变了所有权平等权利的本质内涵,成为掠夺他人劳动决定权的政治理由。直言之,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使控制性逻辑直接参与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其二,“不平等分配”以后果的方式显示了剥削的非正义本质。一方面,“不平等分配”具体表现了剥削性分配的事实性后果。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决定了剥削性分配是其核心的分配模式。在这样的分配中,劳动力价值转化为劳动的价格,劳动力的消耗产生剩余价值,预付的完成与收获的合理完成了剥削性的分配,并累积成为工人的普遍贫困与资本家的绝对富裕。另一方面,“不平等分配”是资本主义剥削不公的事实映证。工人的秉赋、境遇、努力这些个体性的因素被剥削统统削平,只留下以劳动时间计酬的“公平”分配。同一待遇就是不公正的待遇,也必然产生不平等分配的事实。其三,“不平等分配”虽然不能构成对资本主义政治与经济的根本性批判,但是却证明了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必要性。“不平等分配”的事实被当代分配正义关注,尽管他们只是描述了不平等分配的痛苦事实,没能从根本上追问不平等分配源于何处,但却印证了一个判断:如果社会分配不能使人真正享有社会进步的成果与历史发展的成就,那么不平等的事实就有摧毁社会制度的现实可能。而所有这一切都源于一个前提:资本家独占生产资料,控制了分配的基本结构,资本主义的“平等权利”美化了“不平等”的政治逻辑。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物化逻辑的揭示,突显了资本主义“不平等分配”的事实,指向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根本否定。总之,“平等权利”与“不平等分配”的背后逻辑是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的内在矛盾。对此的根本超越,既要超越其政治哲学的物化逻辑,又要从根本上否定资本主义“平等权利”的“不平等”实质,同时还要建构一种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平等分配。①
 
作者:涂良川 钱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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