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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中期的卿族政治与求“富”之风

时间:2021-02-05 作者:lylunwen 所属分类:杂志社官网 点击:1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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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鲁襄公时代是西周宗法制度向战国集权君主政治转化的关键期。当时多国公室衰微、世卿执政,卿大夫普遍僭越礼制而争相兼并土地、占有财货,并美其名曰求“富”。此时史料中围绕“富”的论述激增,而且求“富”的对象仅限于卿大夫阶层,反映了宏观政治权力结构的变迁。在微观层面,卿大夫们对待“富”的思考与行动折射出卿族政治的过渡性:一方面,有的卿大夫希望逃离求“富”以避免与同侪发生兼并斗争,通过恪守礼制保全家族的宗法政治地位;另一方面,求“富”的各大卿族突破了宗法等级制的任人方式,以己之“富”在各国不同阶层中吸附私属,最终使得上至公子王孙,下至士庶人都有机会求“富”,是战国时代新型政治关系的渊源。
 
  关键词:春秋时期;卿族政治;宗法等级制;求富
 
鲁襄公(前573年—前542年在位)年间是春秋时代政治变革的关键阶段。要而言之,各国的权力天平在公室和卿族之间急剧偏向了后者,多国开始由几大卿族共同掌权、轮番执政。对此阶段性政治权力格局,前辈学者已有精当的归纳,如朱凤瀚先生将这一新型的政治体制称为“卿大夫执政制”[1]517—529;晁福林先生认为,“在前546年弭兵大会以前……卿权臻至鼎盛”[2]。伴随着这种政局,史料中使用“富”的文本激增,但此前却少有学者专门讨论。
 
  政治方向论文范例:国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创新路径探讨
 
  一、礼制与“贪(侈)”“富”本为“福”的通假字。
 
  日本学者白川静指出:“金文里福作,富也可以看作是这个字的省文简写字。”[3]742古文《尚书》《诗经》中的“富”也大多作为“福”的通假字,如《大雅·瞻卬》:“天何以刺、何神不富。”[4]921又如《吕刑》:“典狱非讫于威,惟讫于富。”[5]527在成书于西周晚期到春秋中期的经典文献中,“富”才逐渐出现了独立语义,形容“占有大量田土、财货”的美好企盼,如《鲁颂·宫》:“俾尔昌而炽、俾尔寿而富、黄发台背、寿胥与试。”[4]1010考之《左传》,从鲁隐公到鲁成公的一百五十余年的史料里仅有一次出现了不用作姓氏的“富”。随后,这种语义骤增,仅鲁襄公年间就出现了十五次之多。到春秋晚期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概念,《论语》当中“富”就出现了十七次之多。春秋时代的文献使用“富”概念的变化趋势不是一种偶然现象,因为在春秋早期到中期,各国主要实行西周传统的宗法等级制,“富”的愿望与这种权力结构下对占有财富现象的规范思想相冲突。
 
  大体而言,春秋时期一名卿大夫会从公室受封与自己位分相符的封邑,以作官禄、供养族人。如果一个家族能保持宗子世官,一般就累世领有封邑,称为世官世禄。虽然封臣对国君也负有承担职贡、军赋的义务,但国君向卿大夫封土赐民也造就了公室无法直接支配的地理与人口实体。为了保证卿大夫的忠诚,最重要的是维持公室实力较卿大夫家族的优势,落实到分封制当中,就是要以等级制规范约束各级贵族占有土地和财货的数量。在春秋早期的史料中已出现了周人贵族论述西周的分封原则,认为分封应贯彻“等衰”,保证小宗、臣子不敢觊觎公室。比如限制不同等级的贵族居住都城的规模,《左传·隐公元年》载祭仲之言:“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5]
 
  12比如限制不同等级的贵族占有封邑的数量,《国语·晋语八》记载叔向论晋国官禄:“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6]436晚近西周城邑考古的综合成果证实了这种制度事实,许宏指出:“西周时期存在着较为严格的等级城制当是可以肯定的……(西周晚期)各诸侯国旧城增修扩充和新城建造蔚然成风,西周时期等各有差的筑城规制渐遭破坏。”[7]343—344在周人的思想世界中,等衰原则以“礼”来总括表达,早已为学界所公认。
 
  但是,具体到占有财富现象,相关等级制规范又专门地以“俭”德表述。日本学者池田雄一认为,西周封国“方百里是‘俭’的限制范围……其实是为了与居于中央的天子保持平衡”[8]110,春秋早期就有关于“俭”的论述,如《左传·桓公二年》:“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6]92“俭”的反义概念是“贪”“侈”两种“恶”:“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6]249“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于是乎有享宴之礼,享以训共俭……及其乱也,诸侯贪冒,侵欲不忌。”
 
  [6]973“俭-贪(侈)”之间的区分是以当时礼制原则对“占有土地、财货”现象做出的褒贬评判,一名卿大夫哪怕只是怀有“富”的愿望,他都可能被视为“贪”“侈”,尔后招致公室和其他卿大夫家族的共同敌对。例如鲁襄公即位前晋国发生了内乱,晋厉公会同亲近的大夫诛杀了三名郤氏“侈”卿,起因之一就是这“三郤”在晋国内频繁与其他贵族“争田”。[6]986当时“富”概念还没有流行起来,鲁国大夫子叔声伯仍然以“无功欲大禄”的表述批评苦成叔(“三郤”之一)行求“富”之实:“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皆怨府也。”[7]171简而言之,在各国宗室仍然能维持宗法等级制的政局之下,卿大夫若行求“富”之实,国君将依礼制以“贪(侈)”之名描述和惩罚他们。故而从春秋早期到中期,在《左传》与《国语》中可以频繁见到古人使用“贪(侈)”与“俭”,却难觅“富”概念的踪迹。
 
  二、卿族政治的确立与“富”概念的兴起
 
  鲁襄公在位年间,多国公室不再独大。最典型的如晋、鲁、郑等国,卿族合谋夺得了权力。因此,以往公室约束卿大夫“贪(侈)”的格局骤然改变了。此时各国卿大夫群起争“富”,其实是用褒义的新概念对自身“贪(侈)”之举进行正当化的修辞。公室权力的衰微根植于分封制的内在缺陷。分封制与世官世禄制度的结合,在政治实践中使卿大夫家族可能持续获得功勋、积累更多的封邑,以至于持续削弱王室与公室的权力基石,最终造成外重内轻的局面。
 
  李峰在《西周的灭亡》中考察了历代周王赏赐金文,发现随着时间进展,周王从封赏大单位的“土”到小单位的“田”,甚至只能将有主之地剥夺转封。分封制度只能以不断封赐换取忠诚,最终使世官家族累世受封积累了强大实力,而王室经济却捉襟见肘、难以为继。衰弱的王室与强大的世族间的经济矛盾是西周内乱灭亡的诱因。[10]142—147平王东迁以后,春秋诸国在王权真空、争相兼并的过程中继承了分封制。到鲁襄公时代,卿族坐大的情势再现。
 
  朱凤瀚认为,“列国大夫家族由西周与春秋早期尚能为公室辅弼,渐渐转向公室的对立面,不过是西周贵族与王室关系演化过程的翻版。此种历史现象所以相同,关键在于王朝与列国所奉行的政治制度同出一辙,封建制与世族世官制终将导致受封贵族的膨大与封赐者对之失控的局面”[1]516,诚为确论。如果以一国之公室能否自行废立国内卿族为标准,来评估一国公室和卿族的权力对比,那么鲁襄公的时代无疑是一个转折点。晋国的六卿(晋平公时期)、鲁国的“三桓”(鲁襄公时期)、郑国的“七穆”(郑僖公时期),都成功地架空了公室,此后这三国公室直到春秋时代结束再未自主地废立卿族。当公室不再能维持礼制的格局,联合掌握了政权的卿大夫们就开始自行相互兼并,“贪(侈)”之恶转化为求“富”之美。以鲁国季文子(卒于鲁襄公五年,前568年)、季武子父子对待财货的态度为例。季文子卒于鲁襄公五年,至死都以“俭”德昭彰:“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6]
 
  1036而季武子在父亲死后十数年,仅用家族彝器分家庶子公钅且氏,就使其在鲁国以“富”闻名:“季孙喜,使饮己酒,而以具往,尽舍。故公钅且氏富。”[6]1189鲁国贵族对待财富的态度和评价方式都开始发生改变。但是,最能说明“富”的急剧增加是由卿族政治所导致的证据是:《左传》中鲁襄公年代使用了“富”的十几段文本,全部用以形容卿大夫。史料在描述各国国君求“富”的状态或者愿望,往往与卿大夫区分开来,继续采用“贪(侈)”。
 
  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季扎访问晋国,当时晋平公在位,生活奢侈。季扎认识到晋国政权已经从公室旁落到了列位卿大夫手中,他对卿大夫们的修辞为“富”,但形容晋平公“侈”:“适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族乎!’说叔向。将行,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家。’”[6]1290无独有偶,《左传·定公十三年》载卫国史鳅对孔文子和卫灵公的区别对待也是如此,他称孔文子“富”,而卫灵公“贪”:“初,卫公叔文子朝而请享灵公,退见史鳅而告之。史鳅曰:‘子必祸矣,子富而君贪,其及子乎。’”[6]
 
  1775楚国与晋国匹敌,虽然楚王室没有被卿族架空,可是若楚王求“富”,还是会被评价为“贪”或“侈”。郑国卿族曾两次评价楚灵王。《左传·鲁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6]1263《左传·昭公五年》记载:“大叔谓叔向曰:‘楚王汏侈已甚,子其戒之。’”[6]1402这种卿大夫“争富”的风气也同样出现在“七穆”执政的郑国。鲁昭公元年(前541年),晋国叔向和郑国子羽谈论起郑国子皙(郑国卿族“七穆”之一)的为人,子羽评论其“无礼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6]1350,这毫无疑问形容的就是卿族之“侈”,即郑国的子皙依仗着自己僭越礼制的强大实力,不尊公室。只是以“富”这种新兴的褒义概念来表达侈卿践踏礼制的仪态,需要把“无礼”“卑其上”作为“富”的前置修饰语。
 
  “富”形容的状态原本含有僭越财富占有等级制的意味,现在不再自带贬义色彩了。在晋、鲁、郑等国卿族求“富”风气的影响下,齐、楚、秦等国的卿大夫也开始在此新时风之下大肆敛聚土地、财货,涌现了一批以“富”闻名,或者以求“富”闻名的卿大夫,这种新风气是鲁襄公年代以前十分罕见的。齐国的庆封以“富”闻名,他在国内的卿族斗争中失败后奔吴,“吴句余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于其旧”[6]1270。楚国令尹囊瓦,“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7]521;秦国公子针于鲁昭公元年携车千乘来晋国出仕,《左传》[6]1354和《国语》[7]436都记载了晋国卿大夫评价“秦公子富”。上述史料无不表明,鲁襄公时期以来喷涌而出的“富”概念,其使用主体几乎限定在卿大夫之间,这种特征只有结合了当时多国卿族权力膨大的政治形势才能解释。“富”概念是公室权力旁落、卿大夫开始争相兼并土地和财货之时,对自身行“贪(侈)”之举所采用的合法化修辞。
 
  三、卿族政治的展开:求“富”与逃“富”
 
  “富”概念的流行不仅在宏观上彰显了春秋中期的权力格局变迁,还能让我们从“富”的使用场景观察到丰富的微观细节。当争相求“富”的现实愿景取代了等级制政治规范的有效威慑,而一国之内的既有田土、财货又是有限之物,求“富”就使几个主要卿族之间形成了类似零和的政治关系。围绕求“富”的时风,大小卿大夫们或和“富”者联姻结盟以为外援,伺机联合瓜分其他家族的财富;或者违背礼制地分财养士,暗中从公室和其他卿族那里争夺人才与人口,以“富”扩展家族的权力;抑或为了躲避其他卿大夫的觊觎,选择“归邑”而逃离求“富”。
 
  有关“富”的抉择和思考构成了卿族政治时代特殊的政治光景。以下将以一组鲁襄公即位以后的史料,展现卿大夫对“富”的不同态度,折射出西周政制向战国政治的过渡。在卿族政治形成之初,各国由于几大卿族之间的均势,晋、鲁、郑等国大体保持了平稳的政局。但各国内部的政治主从关系也纷纷脱离公室,转而向几大卿族聚拢,地位较低的大夫会以婚姻攀附卿族为荣。《国语·晋语九》记载了晋国董叔娶范氏———晋国以“富”闻名的六卿之一,希望以其为家族“系援”。婚后,当董叔的妻子董祁回娘家诉苦,范氏家主范献子一怒之下便将董叔绑在了中庭的槐树上。
 
  大夫叔向路过了范氏庭院而看到了这一幕,不禁讥讽董叔攀附富卿而被绑缚,是“求系得系,求援得援”。在卿族政治的时代,小家族期待以联姻将家族命运和卿族捆绑在一起,只是“富”卿毫无疑问是这种关系中的支配者:“董叔将娶于范氏,叔向曰:‘范氏富,盍已乎?’曰:‘欲为系援焉。’他日,董祁诉于范献子,曰:‘不吾敬也。’献子执而纺于庭之槐,叔向过之,曰:‘子盍为我请乎?’叔向曰:‘求系,既系矣;求援,既援矣。欲而得之,又何请焉?’”[7]446晋国的卿族大多互为异姓,相互之间也以联姻结为外援。只是地位匹敌的婚姻关系也不一定能压倒争“富”之心,卿族间的互相倾覆时常就来自婚姻。
 
  譬如鲁襄公年间,范氏曾主导了倾覆栾氏,这是另一个与范氏联姻的卿族。当时晋国执政是范宣子,范献子之父。而栾氏当时的家主的栾怀子(栾盈),是范宣子的外孙。栾怀子的父亲栾桓子(栾餍)娶范宣子之女,称栾祁,生栾怀子盈。史称栾桓子爱“富”,为栾氏敛聚了不少财富。栾怀子继承父亲的卿位以后,曾担任教导卿大夫子弟的公族大夫之职,但他一反乃父之道,好为施舍。可以推测,栾怀子将父亲敛聚的财富分赐给了众多晋国卿大夫家族的支庶子弟,将栾氏之“富”转化为家族的政治与军事力量。范宣子身为晋国执政和范氏家主,对栾氏“畏其多士也”。虽然栾怀子是自己的外孙,他也不惜痛下杀手,以莫须有的罪名逼栾怀子出奔楚国,随后借机诛杀或囚禁了一大批亲附栾氏的晋国大夫:“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其多士也……怀子为下卿,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秋,栾盈出奔楚。
 
  宣子杀箕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师、申书、羊舌虎、叔罴,囚伯华,叔向,籍偃。”[6]1166栾盈之乱是晋国进入卿族政治时代以后第一次卿族间内乱,此间显示出晋平公对晋国政治已无力主导。栾盈“好施,士多归之”,展现了卿族求“富”在厉行奢侈以外的另一用途。当时,各国公室普遍缺乏田土、财货,不足以禄国人、公臣,甚至不足以庇荫公室的公子、公孙,使得国内从公子到士人都争相亲附在卿族之门,这进一步削弱了政治实践中以宗法血缘分配政治权力与经济资源的制度效力。齐国陈氏的崛起可谓典型:“齐惠栾、高氏皆耆酒,信内,多怨,强于陈鲍氏而恶之……陈、鲍方睦,遂伐栾、高氏……陈、鲍分其室……桓子尽致诸公,而请老于莒。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从者之衣屦,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与之夫于。反子城、子公、公孙捷,而皆益其禄。凡公子、公孙之无禄者,私分之邑。国之贫约孤寡者,私与之粟。”[6]
 
  1458齐国陈氏的崛起,源自陈氏联合鲍氏,共同袭灭了姜姓卿族栾、高二氏,“陈鲍分其室”。当时齐国由齐景公在位,却未对此加以干预。而后陈氏家主陈桓子假意将封邑归还于公室,私下却以田土、财货分赐没有官禄的公室子孙与国人,将他们吸附为陈氏臣、民。齐国贤大夫晏婴,曾经一针见血地评价“唯礼可以已之,在礼家施不及国”[6]1646,这句话的意思是,按照宗法等级制原则,从国君到卿大夫,各级贵族的施舍对象都有其边界,卿大夫的分财对象不应当包括公室的统治基础———国人。因此,陈氏以“富”惠及无官无禄的公室子孙,以施舍财货来吸引公室之民,无疑也是僭越之举,晏子认为重申施舍行为的礼制边界,或许能停止陈氏持续地削弱齐国公室。与晋国栾盈“好施,士多归之”相似,这是陈氏在公室衰落的新政局之下,以自身之“富”在整个齐国之内进一步与齐国公室、其他卿族争夺人才与人口。
 
  陈桓子假意“致邑”也被称为“归邑”,即卿大夫将家族本应“世官世禄”的封邑归还公室,这是春秋晚期一种很新颖的政治现象。“归邑”的动机为逃离求“富”,是一些卿大夫有鉴于求“富”卿族的败亡而主动自居于“贫”,以求自保。虽然齐国陈桓子向国君“致邑”是一种以退为进,但有的卿大夫是由衷地“逃富”。如《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载,公孙黑肱(子张,郑国“七穆”之一)死前“归邑于公”,他告诫自己的家人“生于乱世,贵而能贫,民无求焉,可以后亡……生在敬戒,不在富也”,诠释了一种反向地面对求“富”时风的理由。他的立论虽然表面依据礼制,但其实并非基于老调重弹论述“俭”德的正当性、或畏惧公室对“贪(侈)”的惩罚,他的立论是基于躲避卿族同侪在争“富”过程中的倾覆:“九月,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而使黜官、薄祭。祭以特羊,殷以少牢,足以共祀,尽归其余邑,曰:‘吾闻之,生于乱世,贵而能贫,民无求焉,可以后亡。
 
  敬共事君与二三子,生在敬戒,不在富也。’”[6]1176逃离求“富”意味着在别的卿族有如过江之鲫一般求“富”之时,主动地宣布自己的家族退出竞争,这是一些卿大夫面对太过险恶的政治环境的应对策略。齐国从鲁襄公二十五年到鲁襄公二十八年(前548年到前545年)之间,发生了三次卿族之间的兼并内乱,晏婴通过逃离求“富”,使家族在其有生之年躲过了历次危机。鲁襄公二十五年(前548年),齐国“崔杼弑齐庄公”,公室群公子外逃,崔杼拥立年幼的齐景公,与同党庆封共同执政,并“盟国人于大宫,曰:‘所不与崔庆者’”[6]1211,标志着齐国卿族从公室手中夺得了政权。
 
  两年后齐国再乱,庆封利用盟友崔杼家族内的嫡庶矛盾,攻灭崔氏、独自执政,前文提及庆封以“富”闻名列国,或可推测庆封趁着掌握政权,短期内积聚了大量田土、财货;仅过一年,即鲁襄公二十八年(前545年),齐国三乱,栾、高、陈、鲍四氏挟持齐景公偷袭庆封,庆封奔鲁,旋即奔吴。四族随后瓜分了庆氏的财富,在分赏晏婴以“邶殿,其鄙六十”的封地时,晏子拒绝了。高氏家主子尾疑问道:“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这潜在的意涵是占有更多封邑已是当时的卿大夫们都可以向往的目标了。晏婴对答:“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6]1270晏子在庆封兼并过多的田土以招致其他卿族的联合敌对之中深有感触,他说自己不敢接受邶殿封邑的原因并非因为自己“恶富”,而是害怕“富”了以后像庆封一样“失富”败亡,“吾不敢贪多”。次年,吴国贤公子季扎途经齐国,和晏子相与甚欢,他劝说晏子:“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6]
 
  1288无论晏婴是否是从季扎那里获得了“逃富”的建议,但他面对齐国卿族间的数次攻伐兼并,都维持了极端谨慎的回避姿态,不敢顺着时风趁机贪占田土。甚至对于齐景公命赐的美宅,晏子也以“侈”为由坚辞不受,唯恐同侪的觊觎:“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辞曰:‘君之先臣容焉,臣不足以嗣之,于臣侈矣。”[6]1369四年间发生了三次政变,齐国的卿族之争仍旧没有落下帷幕,此时陈、鲍、栾、高联合攻灭庆封而“分其室”,但是仅十数年后,鲁昭公十年(前532年),齐国又发生了上文提及的陈、鲍二氏攻灭栾、高而“分其室”。在这历次发生于卿族之间的内乱中,今日之盟友即明日之仇雠,而求“富”无疑是引起历次分合兴灭的共同主题。齐国的卿族之争并非孤例,而是较早地展现出了求“富”所终将导向的结局。
 
  发端自鲁襄公时代的卿族政治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运转(鲁襄公、鲁昭公时代)以后,逐渐积累起严重的危机,晋国、郑国、鲁国卿族之间的均势都到了随时破裂的边缘。鲁定公四年(前506年),晋卿赵简子回忆起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黄父之会上,郑国卿士子大叔对自己的九条建言,前两条便是“无始乱,无怙富”[6]1719,颇合当时晋国卿族政治的险恶境地:六卿经过数十年经营,在数次发难、逐渐兼并了晋国较小的大夫家族以后,各自恃其“富”,只在互相等待同侪的破绽,以获得一个时机和理由来发动内乱,兼并对手以自肥。这个时刻很快就到来了。
 
  鲁定公十三年(前497年),以赵氏家主赵简子(赵鞅)依宗法诛杀赵氏小宗邯郸午(赵午)为开端,晋国六卿之间以姻亲和政敌关系分为两派,各自率领家臣与同盟家族,展开了全面的内战。邯郸午死后,邯郸氏发动叛乱,赵氏讨伐小宗。邯郸午之姻中行氏、中行氏的姻亲范氏趁机联合进攻赵氏,赵简子出奔晋阳;随后,与范氏、中行氏敌对的韩、魏,以及(希望扶持范氏、中行氏小宗以控制两家的)知氏三家联合挟持了晋定公,以“今三臣始祸,而独逐鞅,刑已不钧矣,请皆逐之”为由,讨伐范氏、中行氏,最终使得二者逃奔齐国,晋国由六卿减为四卿,四卿瓜分了败者的财富。六卿分两个阶段引发了全面内乱之前,赵鞅、知跞都分别提到过一则晋侯(国)之命“始祸者死”,换言之,“为后可也”。
 
  [6]1773“始祸者死”的晋国之命充分地暴露了晋国公室的虚弱无力,晋君深知政局最终将以六卿全面内乱崩盘,却又对此无力回天,只能姑且承认“始祸”者将被其他家族合法讨伐,使六卿理性地掂量“始祸”与“为后”的利害而形成暂时的“恐怖平衡”。这一利一害,都出于求“富”的动机,可谓卿族政治在求“富”时风的牵引下演化到极端的表现了。
 
  四、余论
 
  《左传》中的“富”在鲁襄公时代以后出现频次激增,本文试图以春秋晚期的卿族政治解释这一特殊的社会语言现象。总体而言,“富”是卿大夫家族在公室丧失权势以后,公然违背财富占有等级制(具体为“俭”德),对自身的“贪(侈)”行为进行美化的用语。在春秋早期、中期,“礼”还具备作为制度规范的话语效力,《左传》中基本只采用“贪(侈)”来论述贵族们占有大量财货、田土的状态或者愿望。
 
  因此,“富”的激增不仅是修辞变化,它还是一种社会语境的变迁,其背后关联着春秋中期政治结构的重组。需要指出的是,鲁襄公时代以后多国的公室衰落、卿族求“富”虽然也是由分封制的缺陷所引发,但其不仅是两周之际王纲解纽、诸国并起的再现。这种差别在于:春秋初年的诸国分别承袭了西周的宗法制、分封制,在西周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各自的政治文明;而卿族求“富”却葬送了宗法制和分封制,推动着“富”概念成为不同阶层之人对可得“好结果”的新期待,使“富”的概念在春秋晚期以后渗透了社会语境。卿族求“富”并不止于引起一国之内的兼并战争,这一进程还推动了“富”概念使用者的扩充与话语效力几何级数的壮大。
 
  由于鲁襄公时代以后,列卿成了实际的权力中心,致使各国之间上至王孙公子、卿族宗子,下至大夫小宗、贫寒才士竞相争仕于列卿之门,政治领域中基于宗法等级制以分配政治资源的机制进一步被瓦解,不仅卿大夫家族宗法不存,如学者对侯马盟书的解读[11],士人也得以跨越等级制的鸿沟,登上各国的政治舞台。日本学者增渊龙夫曾在名篇《墨侠》之中分析春秋中期以后宗法贵族打破宗族界限,广泛吸纳游士建立新型的家父长制主从关系,是“在既存的宗法制身份秩序下,自身的安全以及自己一族的安定无法得以保证的现实当中,产生了这种新型的人际结合关系,这是一种强化自己、保护自己而结成的关系”[12]116,这种见解诚然把握到了宗法等级制衰败造成的人心不安(如逃“富”的贵族),但春秋晚期出现“富”概念的史料表明,游士阶层在此动荡之下蠢蠢向“富”,相比逃离求“富”的卿大夫们更像是“不安”的反面———野心勃勃。
 
  当卿族开始大规模地跨越旧有等级制用人惯例以笼络人才时,不同等级的才士争相亲附,首先依据的不再是宗法身份与礼制规范,而是个人才能与高官厚禄之间的交换。例如鲁国之阳虎,其发迹于鲁国季孙氏,一度以季孙氏家宰之位“陪臣执国命”,后逃亡齐国,许诺齐景公轻取鲁国。齐国卿大夫鲍文子劝谏齐君,以“亲富不亲仁”形容阳虎[6]1754,其实说出了当时的才士在遵守古老宗法规范和追逐新兴利益之间做出的选择。但是,正是以晋国为代表的卿族政治在求“富”之中唯才是举,才为王孙与士人打开了一扇相对平等的求“富”之门。旋即阳虎奔晋,臣事晋卿赵简子,赵氏重视阳虎的才干,便任用其为家宰。
 
  卿族政治以求“富”为始,又以“富”来招纳人才,将卿权转化为新的君权的同时[13],也把“富”的愿景推入更加广阔的政治空间,成为所有阶层都有机会向往的“好结果”。难怪孔子也不免有言:“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14]68观战国时代诸子之书,总是免不了论述求“富”的人性问题,若对此追根溯源,或许就要回到春秋时代的卿族政治。
 
  参考文献:
 
  [1]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
 
  [2]晁福林.先秦社会形态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3]白川静.字统[M].台北:平凡社.1984.
 
  [4]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
 
  [5][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M].陈抗,盛冬铃,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7]徐元诰.国语集解[M].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2.
 
  作者: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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