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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词典》书证讹误约举

时间:2020-11-17 作者:lylunwen 所属分类:杂志社官网 点击:1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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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汉语大词典》援引书证繁多,讹误疏漏必不可免。 仅就编校方面而言,约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题名不确; 二是文字脱讹; 三是句读失当; 四是标点欠妥。 在该词典修订工作中,应最大限度地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提高辞书质量,同时应防止在新增书证中出现类似问题。
 
  关键词:《汉语大词典》; 书证; 讹误; 修订
 
《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书成众手,工程浩大,加之受当时各方面条件限制,在书证的搜集整理及编校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近年来,笔者有幸参与了该词典部分分册的修订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发现了书证方面的一些问题。 这里举其要者,略加胪列,与同道交流,以期引起重视,并为该词典的修订及其他语文辞书的编纂提供镜鉴。 《大词典》书证方面的问题,大致说来有三类,即时代迟后、义例不合和编校讹误。 前两类问题比较复杂,属于如何使用书证的问题,而不是书证本身的“讹误”,所以本文对这两类问题不加讨论,仅讨论书证本身在编校方面存在的疏失。 而这方面疏失主要表现为四种情况,即题名不确、文字脱讹、句读失当和标点欠妥,其中的文字讹谬问题最为突出。
 
  一、题名不确
 
  这种情况大致分三类:一是出处不实,误甲为乙; 二是所引出处不是原始文献,而属于后世的转引或袭用; 三是书名、篇名中有文字讹舛。 如:
 
  例1.“将1”义项⑧,引《后汉书·章帝纪》:“聘问以通其意,玉帛以将其心。 ”
 
  按:经查检,《后汉书》中无此语,该句实出自《后汉纪·章帝纪上》。
 
  例2.“神明”条,引汉焦赣《易林·旅之渐》:“黄帝紫云,圣且神明。 ”
 
  按:经查《易林》,该句实出自“履之渐”。 “旅之渐”的内容实为:“蜲蛇四牡,思念父母。 王事靡盬,不得安处。 ”
 
  例3.“争艳”条,引清余怀《板桥杂记·小引》:“携来吴门,一时争艳,户外屦恒满。 ”
 
  按:“小引”应为“丽品”。 《板桥杂记》系清人余怀所作,但书前小引作者为张潮。 此处所引文句不见于“小引”,而见于正文中卷“丽品”。
 
  例4.“神明”条,引清黄宗羲《陈伯美先生七十寿序》:“内侍引入禁苑,遍观玉堂、神明、渐台、太液之胜,饷以内珍。 ”
 
  按:所引文句实出自明归有光《周封君传》,而黄宗羲氏只是转引了此语,当然文字上略有歧异:“太液”之“太”,归文作“泰”。 “太”“泰”二字古通用。
 
  例5.“神官”条,引宋张君房辑《云笈七签》卷二六:“此十洲大丘灵阜皆真仙隩墟神官所治,其余山川万端并无覩者矣。 ”
 
  按:此语沿袭自《海内十洲记·昆仑》,不过文字略有歧异:“皆”后有“是”,“覩”本作“觌”。
 
  例6.“神王”条,引唐白居易《宣州试中正鹄赋》:“必气盈而神王,宁心詟而力疲。 ”
 
  按:经查,文题实作“宣州试射中正鹄赋” 。 试射,谓主持考试射箭。 另,“宁心詟而力疲”后当用问号,“宁”表反诘之意。
 
  例7.“神女峡”条,引清唐孙华《戏为古人代忆》诗之三:“经过神女峡,频换洞庭船。 ”
 
  按:经查,诗题实作“戏为友人代忆” 。
 
  例8.“经塔”条,引晋法显《佛园记》:“作舍利弗塔,目连、阿难塔,并阿毗昙律经塔。 ”
 
  按:“佛园记”之“园”实应为“国”。 《大词典》引《佛国记》80余例,其他俱无误。
 
  《大词典》在征引文献的书名、篇名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如不同条目下征引同一文献的题名不一。 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古诗文题目过长,征引时作了缩略,不同条目下缩略程度不同。 如李白《闻李太尉大举秦兵百万出征东南,懦夫请缨,冀申一割之用,半道病还,留别金陵崔侍御十九韵》,或引作《留别金陵崔侍御十九韵》,或引作《闻李太尉出征东南请缨病还留别金陵崔侍御十九韵》。 还有一种情况是引书格式的歧异,如《汉书·循吏传·黄霸》,“将率”条引作《汉书·黄霸传》; 《南史·隐逸传下·阮孝绪》,“石像”条引作《南史·阮孝绪传》; 与《大词典》引书格式不合。 上述两种情况,因属体例规范问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讹误”,本文不做详细讨论。
 
  二、文字脱讹
 
  《大词典》征引文献中的文字疏误,从具体表现上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文字错讹
 
  文字错讹的成因主要是形误、音误和涉上下文而误,也有极少数是随文意而致的笔误或臆改。 绝大多数的文字错讹是因形近而导致的。 如:
 
  例1.“将1”义项,引唐寒山《诗》之一二○:“芦萧将代席,蕉叶且充盘。 ”
 
  按:经查《寒山诗》及《全唐诗》卷八〇六,作“芦莦”。 莦,指草根; 芦莦,应指芦根。 芦莦代替筵席,蕉叶充当盘盏,用以形容庄户人家富有乡土气息的俭素生活‍‌‍‍‌‍‌‍‍‍‌‍‍‌‍‍‍‌‍‍‌‍‍‍‌‍‍‍‍‌‍‌‍‌‍‌‍‍‌‍‍‍‍‍‍‍‍‍‌‍‍‌‍‍‌‍‌‍‌‍。 “莦”“叶”对举,意义相关。 作“萧”则语义扞格难解。
 
  例2.“神佑”条,引汉班固《高祖泗水亭碑铭》:“勤陈东征,剟擒三秦。 灵威神佑,鸿沟是乘。 ”
 
  按:“勤”为“勒”之误。 勒陈,即勒阵,亦即带兵列阵以迎敌之意。 勒,谓统率、部署。 《大词典》收录有词条“勒兵”“勒卒”,但无“勒陈”“勒阵”。 兹各举二例以为后二者之证:
 
  后扬州黄巾贼攻舒,焚烧城郭,续发县中男子二十以上,皆持兵勒陈,其小弱者,悉使负水灌火。 (《后汉书·羊续传》)
 
  甲士凡八千,勒陈以待之。 (《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九年》)
 
  贺若弼及所部行军七总管杨牙、韩洪……等甲士凡八千人,各勒阵以待之。 (《南史·萧摩诃传》)
 
  世忠求援于张俊,俊以世忠有见吞意,不从。 世忠勒阵向敌。 (《宋史·韩世忠传》)
 
  反观“神佑”条所引班固句,“勤陈”显属“勒陈(阵)”之误。 据中国基本古籍库检索,《古文苑》《东汉文纪》《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此处均作“勒陈”,无作“勤陈”者。
 
  例3.“神奇”条,引《庄子·知北游》:“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 臭腐後化为神奇,神奇後化为臭腐。 ”
 
  按:两处“後”字均为“復”之误。
 
  例4.“神1”义项④,引唐蒋防《霍小玉传》:“生闻之惊懼,神飞体轻。 ”
 
  按:“懼”为“躍”之误。
 
  例5.“墙匡”条,引唐郑谷《再经南阳》诗:“寥落墙匡春欲暮,烧残宫树有花开。 ”
 
  按:“宫”为“官”之误。 官树,指官道旁所植的树。
 
  例6.“床子弩”条,引宋曾巩《本朝政要策· 兵器》:“国工署有南北作坊,岁造甲铠、贝装……弩橦、床子弩,凡三万二千。 ”
 
  按:“贝装”当为“具装”之误。 经查,《元丰类稿》四部丛刊影元本、明正统刊本、四部备要本等,均作“具装”; 但国学基本丛书本《元丰类稿》和中华书局点校本《曾巩集》作“贝装”,疑为形近之误。 具装,指马的铠甲,详参《大词典》“具装”条。
 
  例7.“示样”条,释义曰“显明的证据”,书证引《元典章· 吏部六·司吏》:“有钱告状者,自与妆饰,词语虚捏,情虽理由曲而亦直。 无钱告状者,虽有情理,或与之削去紧关事意,或与之减除明白示样,百般调弄,起灭词讼。 由是,讼庭日见繁冗。 ”
 
  按:这一词条,从词的语素构成到释义,再到所引书证,疑问很多。 经查检《元典章》,在《吏部六·司吏》部分有此内容,《刑部十五·典章五三》亦有基本相同的内容,其中“减除明白”之后的词语均为“字样”。 由此可知,这一书证虚假,则以此为孤证的“示样”条,亦为虚假词条,当予删除。 另,所引《元典章》文句,除“字样”误为“示样”外,还有多处文字及断句疏误,恕不一一列举。 “字”误为“示”,当系手工抄写及转录资料时误辨草写所致。
 
  有的讹误系因音近所致。 如:
 
  例8.“母1”义项,引《九章算术·方田》:“术曰:‘母互乘之,并以为实,母相乘为法。 ’”
 
  按:“之”为“子”之误,盖因音近所致。 “母”指分母,“子”指分子。
 
  例9.“神武”条,引《新唐书·兵志》:“自肃宗以后,北军增置威虎、长兴等军,名类颇多而废置不一。 唯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总曰左右十军矣。 ”
 
  按:“威虎”实应为“威武”。 盖因音近而误。
 
  有的从成因看,形误、音误兼而有之。 如:
 
  例10.“墙靡”条,引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三·蛇床》:“蛇虺喜卧于下食其子,故有蛇床、蛇粟诸名。 其叶似靡芜,故曰墙靡。 ”
 
  按:据检索,最后一句实作“其叶似蘼芜,故曰墙蘼”。 明万历刻本、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及现代点校本,均作“蘼”。 《大词典》“蛇床”条所引无误。 据此,则词目亦应修改为“墙蘼”‍‌‍‍‌‍‌‍‍‍‌‍‍‌‍‍‍‌‍‍‌‍‍‍‌‍‍‍‍‌‍‌‍‌‍‌‍‍‌‍‍‍‍‍‍‍‍‍‌‍‍‌‍‍‌‍‌‍‌‍。
 
  有的讹字,系受上下文影响所致,很可能是当初摘抄例句时,窜行或一时笔误所造成的。 如:
 
  例11.“神谷”条,引元虞集《题张希孟凝云石》诗:“潜龙起神谷,震惊天上闻。 亟视恐无及,化为九龙文。 ”
 
  按:“潜龙”之“龙”当作“雷”,系因下文“九龙”而误。
 
  例12.“母1”义项⑩,引《国语·周语下》:“景王十一年……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民皆得焉。 ”
 
  按:经查,原文实为:“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 单穆公曰:“不可。 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 ”《大词典》所引,有两处问题:一是“十一”前脱“二”字; 二是受下文影响,将“母权子”错成了“子权母”。
 
  例13.“神武旗”条,引《清文献通考·王礼二十》:“ 〔皇帝法驾卤簿〕朱雀旗一,神武旗一。 ”又:“ 〔神武旗〕黑缎为之,斜幅不加缘,绣金朱雀,间以流云。 ”
 
  按:经查,该书中描述上述二旗的文字前后相邻:“ 〔朱雀旗〕红缎为之,斜幅不加缘,绣金朱雀,间以流云。 〔神武旗〕黑缎为之,斜幅不加缘,绣金龟蛇相纠,间以流云。 ”《大词典》引录时,误将上文“朱雀旗”的部分内容窜入了“神武旗”中。 这种内容相近的排比性文字,抄写时极易窜行,须特别留意。
 
  例14.“神明”条,引《礼记·檀弓上》孔颖达疏:“神明,微妨无方,不可测度,故云非人所知也。 ”
 
  按:经查“妨”当为“妙”,盖因受下文“方”字影响而误。
 
  有些讹字的形成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况,而是有的属于一时笔误,有的近乎人为臆改。 这种情况因为表面看来文通字顺,所以不易发现,更应引起注意。 如:
 
  例15.“神方”条,引《金瓶梅词话》第五十四回:“神方得自蓬莱岛,咏诀传从少室君 。 ”
 
  按:“岛”为“监”之误。 “蓬莱监”系用晋陶弘景典。 陶弘景因隐居修道,炼丹行医,去世后,被仙道之人称为 “蓬莱都水监”“蓬莱仙监”“蓬莱监”等。 如元林景熙《陶山修竹书院记》曰:“晋陶贞白高隐炼真为蓬莱监。 ”监,为名词(读去声),指监管某事的官员。
 
  例16.“神工”条,引叶剑英《过五台山》诗:“可有神工能扫雾,让我放眼到平西 。 ”
 
  按:“我”为“吾”之误。 这是一首七绝诗,依照格律,“吾”处当用平声字,用“我”则与格律不合。
 
  例17.“毋庸”条,引明冯梦龙《古今谭概·癖嗜·古铜器》:“〔一士人〕家有数古铜器,将以货之,而鬻之者雅有好古之癖,一见喜甚,曰:‘毋庸货也。 ’”
 
  按:“鬻之”之“之”实为“书”。 这则故事是说一个士人上京卖书,遇一人欲买书而无钱,拟将几件古董卖了买书。 恰好卖书人爱好古董,便商量以书换了古董回家。 回家后妻子责备他说,买来这些古董能换饭吃吗? 卖书人说:“他换得我那个,也几时近得饭吃? ”《大词典》引述时将“鬻书者”误作“鬻之者”,就语法来看,没有问题; 但从上下文叙事来看,则文意大乖。
 
  (二)文字脱漏
 
  这种情况主要是摘抄或排印时的疏忽造成的,但有的也许是因为所据版本不同,限于识见,难以遍查。 这里仅以通行的较为权威的版本为依据,予以校改。
 
  例1.“祖道”条,引清洪楝园《后南柯·立约》:“荣行之际,拟备席饯行,一来压惊,二来祖道,亦是做东道的微忱。 ”
 
  按:经查,“席”前脱“酒”字。 此外,“洪楝园”当作“洪炳文”,楝园为炳文表字。
 
  例2.“神芝”条,引唐沈亚之《上李谏议书》:“祥禽之类凡羽而混之,神芝之类腐菌而混之。 ”
 
  按:经查,此二句实作:“祥禽之类凡羽,而凡羽混之; 神芝之类腐菌,而腐菌混之。 ”
 
  例3.“神味”条,引高步瀛《唐宋诗举要·绝句序》:“绝句当以神味为主,王阮亭之为诗也,奉严沧浪‘水中着盐’及‘羚羊挂角无迹’之喻,以为诗家正法眼藏。 ”
 
  按:经查,“无迹”后有“可寻”二字。 “羚羊挂角”之说,出自《埤雅·释兽》。 宋严羽《沧浪诗话·诗辨》用之:“盛唐诸人,唯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 ”
 
  例4.“神奔”条,引《楚辞·远游》:“因气变遂曾举兮,忽神奔而鬼怪。 ”
 
  按:“遂”前脱“而”字。
 
  (三)文字增衍
 
  此类问题相对较少。 就发现的一些实例来看,多数是受上下文影响而误增的。 如:
 
  例1.“牀1”字义项②,引《张长史十二意笔法意记》:“张公乃当堂踞床而坐,命仆居于小榻‍‌‍‍‌‍‌‍‍‍‌‍‍‌‍‍‍‌‍‍‌‍‍‍‌‍‍‍‍‌‍‌‍‌‍‌‍‍‌‍‍‍‍‍‍‍‍‍‌‍‍‌‍‍‌‍‌‍‌‍。 ”
 
  按:文题中第二个“意”字系衍文,系受前一“意”字影响而误增。
 
  例2.“示众”条,引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捷悟》:“人饷魏武一杯酪。 魏武噉少许,盖头上题‘合’字以示众。 众莫能解。 次至杨修,修便噉,曰:‘公教一人噉一口也,复何疑! ’”
 
  按:经查,“人”前实无“一”字,系受“一口”影响而误增。
 
  例3.“示灭”条,引唐白居易《奉国寺神照师塔铭序》:“〔神照〕以开成十三年冬十二月示灭于奉国寺禅院。 ”
 
  按:经查,“十三年”本作“三年”,系受下文“十二月”影响而误增。
 
  例4.“神1”义项④,引《红楼梦》第八十二回:“你倒别混想了,养养神,明儿好好念书。 ”
 
  按:经查,“好好”本只作“好”,系受上文叠词“养养”感染而误增。
 
  (四)文字倒反
 
  这种情况往往是因摘抄及编校者一时蔽于词意句意,加之受习惯印象的误导,于是将几个看似不顺的语言单位,变成了一个习见词语。 如:
 
  例1.“将军佩”条,引《东观汉记·耿恭》:“李贰师将军拔佩刀刺山,而泉飞出。 ”
 
  按:“泉飞出”实应为“飞泉出”。
 
  例2.“祖遗”条,引《儿女英雄传》:“虽比不得在老先辈手里的宽裕,也还有祖遗的几处房庄。 ”
 
  按:“在老先辈”,实应为“在先老辈”。 “在先”,意为早先、从前。
 
  例3.“祖道”条,引《汉书·刘屈氂传》:“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出兵击匈奴,丞相为祖道,送至渭桥 。 ”
 
  按:“将出兵击匈奴”实应为“将兵出击匈奴”。
 
  例4.“神旺”条,引《史纲评要·唐纪·宪宗》:“〔裴度〕曰:‘臣请往自督战,誓不与此贼俱生! ’”
 
  按:“往自”实应作“自往”。
 
  三、句读失当
 
  此类问题大致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因句读不当,误解了文意,造成虚假书证甚至虚假词条; 二是截取书证欠妥,造成了语句的残断或牵延。
 
  例1.“祀堂”条,引宋岳珂《桯史·尊尧集表》:“余后因读《夷坚支乙》,见其记优人尝因对御,戏设孔子正坐,颜孟与安石侍侧,孔子命之坐,安石揖孟子居上,孟辞……往复未决,子路在外,愤愤不能堪,径趋从祀堂,挽公冶长臂而出。 ”
 
  按:所引文句中“从祀堂”成词,“从祀”犹配享、附祭。 从祀堂,犹偏殿、配殿,区别于主殿。 因本词条仅引这一孤证,证其虚假后,这一词目按理应予删除。 但经查检,发现另有书证,如《魏书·礼志》:“故先朝《祀堂令》云:‘庙皆四栿五架,北厢设坐,东昭西穆。 ’”故可更换书证,保留词目。
 
  例2.“祆神庙”条,引唐张《朝野佥载》卷三:“河南府立德坊及南市西坊皆有胡祆神庙。 ”
 
  按:《大词典》“胡祆”条亦引此句为证,可知句中的“胡祆神庙”当读为“胡祆/神庙”。 因此作为“祆神庙”的书证显然不妥,当予剔除。
 
  例3.“祖武”条,引明宋濂《重刊〈贞观政要〉序》:“文宗践位,始喜读而笃行之。 太和初,政灿然可观,虽未能如贞观之治,亦可谓能法其祖武者矣。 ”
 
  按:“太和初,政灿然可观”断句未妥,“政”字当上属,“初政”成词。 详参《大词典》“初政”条,兹不赘。 当然,确有多种点校本在“初”后点断; “政”后点断者,笔者暂未得见。
 
  例4.“神政”条,引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立有祸福》:“卢奂为陕州刺史,严毅之声,闻于关内,玄宗索京师,次陕城,顿知奂有神政,御笔赞于厅事。 ”
 
  按:“顿”字当上属。 据《大词典》,“顿”有馆舍义,例如《宋书·鲜卑吐谷浑传》:“于是拥马西行,日移一顿,顿八十里。 ”《隋书·炀帝纪下》:“每之一所,辄数道置顿,四海珍羞殊味,水陆必备焉。 ”《开元天宝遗事》例中的“陕城顿”,亦当指设于陕城的客馆,犹行宫、招待所,或今之所谓宾馆。
 
  例5.“祖洽”条,引宋范镇《大报天赋》:“百神受瑞,以祖洽四方。 ”
 
  按:此句截取不当,实为“百神受瑞以祖洽,四方承宇而来旋”。
 
  例6.“祖墓”条,引清顾炎武《杨氏祠堂记》:“其后人于是即祖墓之旁,建屋三楹为祠堂,以奉其先人,并诸父兄子姓之亡者。 ”
 
  按:“其后人”三字当上属。 其所在之句为:“以吾之年虽老且独,而幸有薄田之入,为先祖父所遗,可以举先人未行之事而传之其后人。 ”
 
  例7.“母大虫”条,引《白雪遗音·玉蜻蜓·追诉》:“母大虫三字广传扬,大官绅宦多惧怕,何况我小小一庵堂。 ”
 
  按:此例无大误,但句子截取不妥。 试看其所在语境:“我想蓝总兵护法犹还可,单怕张氏大娘娘。 他的那性格多暴躁,夺埠打巷称刚强。 六门三关威名振,母大虫三字广传扬。 大官绅宦多惧怕,何况我小小一庵堂。 ”以上诸句,两句一韵,句式整齐,不容割断‍‌‍‍‌‍‌‍‍‍‌‍‍‌‍‍‍‌‍‍‌‍‍‍‌‍‍‍‍‌‍‌‍‌‍‌‍‍‌‍‍‍‍‍‍‍‍‍‌‍‍‌‍‍‌‍‌‍‌‍。 “母大虫”条,可取“六门三关威名振,母大虫三字广传扬”二句为证。
 
  例8.“神弩”条,引清夏燮《中西纪事·海疆殉难记上》:“俄顷,高重捷之孤军势无后继……神弩力尽重围。 ”
 
  按:经查,“顷”为“焉”之误。 又,省略号处本有“种师中之”四字,全句实作:“俄焉,高重捷之孤军势无后继; 种师中之神弩力尽重围。 ”“高重捷”“种师中”均为人名,分别为唐代和宋代的著名将领。 按照《大词典》书证截取制作的惯例来看,以省略号代替四个字,显然没有必要。
 
  那么初版编者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们揣测,可能是因为此二人所处时代不同,编者认为存在疑误; 为避免影响例句信度,故而回避矛盾,缩略了“种师中之”四字。 笔者起初也有如上疑惑,但经查考,得知这段文字引自一段碑记,属骈体文; 这里的“高重捷之孤军”和“种师中之神弩”都是作为掌故来用的,因此将不同时代的人相提并论,并无不妥。 《大词典》引述时尽可存其原貌,不必缩略。
 
  例9.“神祇”条,引《书·汤诰》孔安国传:“并告无罪称冤诉天地。 ”
 
  按:此句引述不完整,实应为:“言百姓兆民并告无罪,称冤诉天地。 ”
 
  例10.“祖1”义项⑥,引宋周师厚《洛阳花木记》:“凡千叶牡丹须于八月社前打剥一番,每株上只留花头四枝已来,余者皆可截,先接头于祖上。 ”
 
  按:这一书证问题较多,可改为:“明周文华《汝南圃史》引宋周师厚《洛阳花木记》:‘凡千叶牡丹,须用八月社前打剥一番,每株上只留花头四枝已下,余者皆可截作接头,于祖上接之。 ’”其中关键的是“接头”一词,原引文句因文字疏误及断句错误,将“接头”当作了动词; 其实“接头”为名词,指“供嫁接用的植物顶梢”(见《大词典》“接头”条)。
 
  例11.“神明”条,引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发白齿落,属于形骸; 至于眼耳关于神明,那可便与人隔。 ”
 
  按:所引语句实应为:“发白齿落,属乎形骸; 至于眼耳,关于神明,那可便与人隔? ”“那”,疑问代词(读上声),后世作“哪”。 因此,句末应使用问号或叹号,以辅助显示词义和句意。
 
  四、标点欠妥
 
  标点符号使用欠妥的问题,这里只谈两点:一是当用问号或感叹号的地方使用了逗号或句号; 二是专名线使用不够到位和恰当。
 
  《大词典》在书证中较少使用问号和叹号,在古代书证中尤其如此。 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是非用不可时,还是应当使用。 如:
 
  例1.“将来”条,引《金瓶梅词话》第七十二回:“温秀才道:‘帖在那里,将来学生写。 ’”
 
  按:这里的“那里”,实同“哪里”,因此应当使用问号,以明确显示句意。
 
  例2.《汉语大词典订补》“将底”条,所引书证有二:唐顾况《别江南》诗:“将底求名宦,平生但任真。 ”唐陈羽《长安早春言志》诗:“汉主未曾亲羽猎,不知将底谏君王? ”
 
  按:前一例,“将底求名宦”是问句,当用问号; 后一例“不知将底谏君王”不是问句,应当用句号。
 
  例3.“祖师”条,引元李文蔚《圯桥进履》第一折:“为甚贫道好做贼,皆因也有祖师传。 ”
 
  按:上句是问句,可用问号。
 
  例4.“祖师堂”条,引前蜀贯休《题曹溪祖师堂》诗:“皎洁曹溪月 ,嵯峨七宝林。 空传智药记,岂见祖禅心。 ”
 
  按:末句是反问句,当用叹号。
 
  例5.“祖墓”条,引明朱国祯《涌幢小品·筑墓除妖》:“永乐十二年,〔张惠〕中乡举归,郎谓族人曰:‘祖墓荆榛岁久,为子孙者,安可坐视。 ’”
 
  按:末句为反问句,当用叹号。
 
  例6.“神不附体”条,引元白朴《东墙记》第一折:“早是身体不快,又遇着这等人物,教我神不附体,何时是可也。 ”
 
  按:末句兼有疑问和感叹意味,可用问号或叹号。
 
  专名线使用方面,主要存在当标未标和标引不确的问题。 如:
 
  例7.“祆庙”条,引元石子章《竹坞听琴》第四折:“你只待掀倒秦楼,填平洛浦,摧翻祆庙,不住的絮叨叨。 ”
 
  按:“秦楼”指秦穆公为其女弄玉所建之楼,亦名凤楼:“洛浦”指洛水之滨。 二者均应加专名线,作“秦楼”“洛浦”。 详参《大词典》该二词条。
 
  例8.“墙匡”条,引元郑廷玉《看钱奴》第三折:“遥望那东岱岳万丈巅峯,怎不见泰安州四面儿墙匡。 ”
 
  按:“东岱岳”为泰山之别称,也称“东岱”。 《大词典》“东岱”条,引《后汉书·皇甫规传》:“臣穷居孤危之中,坐观郡将,已数十年矣。 自鸟鼠至于东岱,其病一也。 ”李贤注:“东岱谓泰山,叔孙无忌反处也。 ”因此“东岱岳”应标为“东岱岳”。 《大词典》“火池”“烧献”二词条下均有书证出现“东岱岳”一词,均标作“东岱岳”,是。
 
  例9.“”字义项⑦,引明李时珍《本草纲目·金石三·甘砂》〔集解〕引苏颂曰:“丹砂生符陵山谷……土人采之,穴地数十尺,始见其苗,乃白石耳,谓之朱砂床。 ”
 
  按:“符陵山谷”当读为“符陵/山谷”,只在前二字下加专名线。 符陵为地名,即涪州。 《大词典》“采”字条义项②,引宋苏轼《东坡志林·尔朱道士炼朱砂丹》:“《本草》言丹砂出符陵谷。 陶隐居云,符陵是涪州‍‌‍‍‌‍‌‍‍‍‌‍‍‌‍‍‍‌‍‍‌‍‍‍‌‍‍‍‍‌‍‌‍‌‍‌‍‍‌‍‍‍‍‍‍‍‍‍‌‍‍‌‍‍‌‍‌‍‌‍。 今无复采者。 ”可以参证。
 
  语言学论文投稿刊物:《汉语言文学研究》(季刊)创刊于2010年,是由河南大学主办的学术刊物。办刊宗旨:繁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服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升社会精神文明生态。读者对象:大学生、高校文科研究人员和其他社会科学爱好者。
 
  以上分四种情况,对《大词典》初版书证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做了讨论。 这些实例给我们的启发和警示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各类数据库,对词典所引书证的各方面信息,包括作者、书名、篇名、卷次及具体字句、上下文关系等加以复核,力求信实准确; 二是在截取书证时须充分理解文意,避免误解词义、割裂语句,造成例句的误用甚至词目的误设; 三是应当重视标点符号的使用,当用问号、感叹号的地方不可一“句”了之; 四是当用专名线的地方也应准确使用,防止误打、漏打、多打或少打。 此外,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新增书证也要格外注意上述问题,防止产生新的错误。 同时还应层层把关,严格核校,防止产生改正为错的现象。
 
  作者:何 茂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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